清明节食品安全提示
清明节期间,扫墓祭祖、踏青出游、亲友聚餐等活动增多,加上春季天气多雨潮湿,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期。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,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节食品安全提示,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,注意饮食安全。
一、辨别食材要明察,外出就餐严把关
清明时节,艾菜、香椿、蕨菜等大量应季食材上市。市民在采购食品或外出就餐时,应到商场、市场、餐饮店或其他有合法资质的场所消费。清明节期间空气潮湿,食物容易受微生物污染发生霉变,发霉的甘蔗、花生等含有致命致癌毒素,因此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检查标签标识,不购买、不食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。
二、风险食品需警惕,野生毒物勿采食
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。购买湿米粉时应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市面上大部分湿米粉保质期为1天,因此应按需采购,当日食用完毕。绝大部分野生蘑菇含有剧毒,断肠草容易与海风藤、五指毛桃等混淆,因此要切忌随意采摘食用野生植物,避免发生误食中毒事故。
三、祭品食用要谨慎,家庭料理守红线
烧猪、白切鸡、发糕、青团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,食用祭祀后的食品需谨慎,应仔细观察是否变质,食用前需重新加热、煮透,并尽快食用完毕。家庭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。四季豆、扁豆、豆浆等应彻底煮熟煮透方可食用。严禁私自处理河豚鱼、蟾蜍等含有剧毒的生物。如出现中毒症状,要立即催吐,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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